证券时报e公司讯,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商务部根据调查结果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4年10月16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氢碘酸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商务部公告,依据《反倾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商务部根据调查结果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5年6月28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甲苯胺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商务部公告2024年第48号 关于原产于韩国和日本的进口丁腈橡胶所适用反倾销措施的期终复审裁定公告2018年11月8日,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84号公告,决定自2018年11月9日起对原产于韩国和日本的进口丁腈橡胶征收反倾销税,反倾销税率分别为韩国公司12.0%—37.
商务部今天(2月5日)发布公告,自2025年2月6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5年。2007年2月5日,商务部发布2007年第8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征收反倾销税。
人民财讯4月17日电,商务部公告称,商务部根据调查结果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5年4月18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商务部根据调查结果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5年4月18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商务部3月22日公告,自2025年3月23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间苯二酚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2013年3月22日,商务部发布2013年第13号公告,决定自2013年3月23日起,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间苯二酚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其中日本公司税率为40.
商务部近日发布公告,认定原产于美国、欧盟、中国台湾地区和日本的进口共聚聚甲醛存在倾销,中国大陆共聚聚甲醛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商务部决定自2025年5月19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欧盟、中国台湾地区和日本的进口共聚聚甲醛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五年。
商务部公告2024年第32号关于原产于美国、欧盟、英国和新加坡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所适用反倾销措施的期终复审裁定的公告【发布单位】贸易救济局【发布文号】商务部公告2024年第32号【发文日期】2024年08月19日2018年8月10日,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40号公告,决定自201
10月29日,商务部发布关于原产于美国、沙特阿拉伯、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进口乙醇胺所适用反倾销措施的期终复审裁定公告。2018年10月29日,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81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沙特阿拉伯、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进口乙醇胺征收反倾销税,反倾销税率分别为美国公司76.
新京报讯 4月17日,商务部公布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所适用反倾销措施的期终复审裁定,详情:2007年4月17日,商务部发布2007年第30号公告,决定自2007年4月18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日本各公司税率为15%-40.
原标题:商务部关于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光纤预制棒所适用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裁定的公告2015年8月19日,商务部发布2015年第25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光纤预制棒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2年。其中日本公司税率为8.0%-9.1%,美国公司税率为17.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