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
明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
1.工程项目适用的两种情形一是不属于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的政府采购工程;二是属于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但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的政府采购工程。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公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 为了确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企业成本、预防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近日记者调查发现,以国有资金为主、一期投资达5亿元的政府工程——由深圳市与黑龙江省两地合作开展的“产区储备”项目,在招投标程序尚未结束之时,就已经完成了部分施工建设工作。这样一种未开标就已确定施工单位的“速度”,建设单位到底是想跑赢时间,还是要跑赢法律的监管?
经国务院批准,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这是招标投标领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扩大市场主体特别是民间投资者的自主权,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