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动汽车等大宗消费品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推动取消对二手车交易的不合理限制,加快推进落实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进一步便利二手车交易,完善二手车流通领域相关政策措施,持续释放二手车消费潜力,全链条促进汽车消费,推动我国汽车市场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
摘要: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取消“限迁”、推行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等政策措施。根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的看法,我国二手车发展的制约因素,首推“限迁”,所谓“限迁”就是限制一定排放标准以下的外地二手车迁入本地市场。
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在回答封面新闻记者提问时表示,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以后,将进一步实现全国自由流通,极大丰富汽车产品供给,提升供需适配性,更好满足汽车消费需求,让更多家庭实现汽车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现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月19日,商务部在其官网发布消息称,商务部、公安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 便利二手车异地交易的通知》,旨在从制度方面着力解决二手车异地交易周期长、不便捷等问题,进一步促进二手车交易行业发展。
《方案》要求,积极发展二手车经销业务,推动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进一步扩大二手车流通。在我国的二手车行业发展进程中,一直没有摆脱“小、散、弱”的局面,致使国内汽车市场存量并未有效盘活,内需消费动力也始终无法得到充分释放。
“我看好一辆二手车,车还很新,但排放标准是国五,不能迁入北京,只能放弃了。”日前,商务部等17部门印发通知,提出要支持二手车流通规模化发展,各地区严格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
随着我国对符合标准的二手车取消迁入限制,以及相关配套改革的推进,二手车市场流通的地域限制被打破,有效促进了二手车乃至整个汽车行业消费。二手车的跨省流动见证着市场流通的活力,也成为统一大市场建设成效的一个缩影。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万静近日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商务领域促进汽车消费工作指引和部分地方经验做法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要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除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外,不得限制符合在用车排放标准的二手车迁入。
近日,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7部门印发《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明确自2022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促进二手车自由流通和企业跨区域经营。
2月9日,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商务领域促进汽车消费工作指引和部分地方经验做法的通知。通知提出,推广新能源汽车消费。鼓励限购地区号牌指标数量配置向新能源汽车倾斜,对无车家庭购置首辆新能源家用汽车给予支持,研究不限购的具体措施。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便利二手车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