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安局关于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区超标电动车过渡期备案登记和通行管理的通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厦门交警”微信公众号设立线上备案登记系统,由符合过渡期备案登记条件的超标电动车所有人自助办理超标电动车过渡期备案登记。
12月9日,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超标电动二、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进一步规范路面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电动车行车秩序,切实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工信部联装〔2018〕227号)、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
为进一步规范我州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根据《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省公安厅 省财政厅 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电
为有效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江川辖区实际,现对进一步规范三轮、四轮低速电动车管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一、本通告所称的三轮低速电动车是指在江川区范围内使用的不符合注册登记的电力驱动的三轮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