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海网台海网3月21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翔法)商品交付延迟,该不该退一赔三?近日,翔安法院审结了一起合同纠纷,一经营者因商品交付延迟被判退一赔三。此前,消费者小美(化名)因房屋装修需要,向阿红(化名)经营的某建材经营部订购卫生间及厨房的门。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前,北京首个“网络消费维权指南”3月13日对外公布。指南提示消费者,网络消费维权过程中,应注意留存商品照片、店铺页面截图、与商家的语音通话等五大证据材料,投诉时准确描述购物时间、发现问题时间等六大关键要素。
近年来,随着汽车交易增多,二手车交易市场日益繁荣,在成交量增长的同时,引发的诉讼纠纷也逐年上升。买家购买二手车后发现车辆存在问题,卖家是否就构成欺诈?买家是否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卖家给予3倍赔偿?
杭州消费者张女士在淘宝平台花费4207.09元购买的意大利代购羽绒服,物流信息显示“清关”后便再无动静,商家店铺突然关闭,平台仅用1000元保证金赔付了事。无奈之下,张女士诉至杭州互联网法院。最终,法院认定商家构成欺诈,除退还剩余货款3207.09元外,还需支付三倍赔偿9621.
拒绝顾客撤单要求,相关损失由谁承担?广东一摄影公司单方完成写真照片精修承揽合同被判损失自担加购精修写真照片当晚取消加购并要求退款遭拒,之后却收到商家交付的加购精修照片,加修的费用应否退还?相应损失由谁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