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说】12月30日,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其中明确,银行保险机构应当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披露产品和服务的性质、利息、收益、费用、费率、主要风险、违约责任、免责条款等可能影响消费者重大决策的关键信息。贷款类产品应当明示年化利率。
1、产品上线时在保险公司官方网站、官方APP等官方线上平台公示本公司现有保险产品条款信息和该保险产品说明。保险产品说明应当重点突出该产品所使用条款的审批或者备案名称、保障范围、保险期间、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条款以及保单预期利益等内容。
来源:法治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李立娟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公布《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共6章35条,对资产管理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的信息披露行为进行了系统规范,全面覆盖产品募集、存续、终止各
人民财讯5月23日电,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规范资产管理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的信息披露行为,强化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金融监管总局起草了《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1月17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消息称,中国银保监会制定并发布了《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办法》旨在进一步推动全行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全面规范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行为,切实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绿色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2023年12月13日上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京召开《保险机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披露指南》新闻发布会,保险业协会党委书记、会长于华出席发布会并讲话,党委委员、副会长王玉祥主持发布会。
本报北京5月24日电 (记者屈信明)为规范资产管理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的信息披露行为,推动同类业务实施统一监管标准,强化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金融监管总局起草了《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聂国春)“明明预订的火车票是600多元,结果支付的时候却变成了700多元。”近日,北京消费者林女士向《中国消费者报》反映,她在飞猪小程序上购买端午节前往上海的火车票时遭遇票价“跳涨”问题。
银保机构消保新规施行明确保护消费者八项权利3月1日起,《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银行保险机构承担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银行保险机构应当通过适当程序和措施,在业务经营全过程公平、公正和诚信对待消费者。
中国银保监会12月30日发布《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办法》明确,银行保险机构应当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披露产品和服务的性质、利息、收益、费用、费率、主要风险、违约责任、免责条款等可能影响消费者重大决策的关键信息。
5月23日,据金融监管总局官网消息,金融监管总局起草了《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所称资产管理产品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和管理的资产管理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产管理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