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罪犯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减刑是监狱服刑罪犯及其家属最关心的刑事司法活动之一。今天,公职律师就监狱服刑罪犯减刑向大家作介绍。一、什么是减刑?
前言:我国《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立功制度是我国法定的重要刑罚裁量制度,之所以要设立立功制度,一方面是为了促进刑事案件当事人改过自新,使其通过立功的积极行为增进悔罪态度,降低再犯可能性,另一方面有利于司法机关有效侦破其他案件,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
为有效打击犯罪,给予犯罪分子一个以功抵罪的机会,《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了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