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待遇问题成了一个热门话题,自去年年底一直到现在仍处在持续不断的热议当中,包括基本工资调整以及政府奖励性津补贴也即改称后的绩效奖金均摊到每月按月发放等,引发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和极大兴趣。
这从近三年各地尤其是此前一直做得比较好的安徽省时不时有人在各地领导留言板上询问以及当地对此各种模棱两可的回复就可以看出来,比如,之前有某市网友在留言板上留言询问市2021年度一次性奖励工资何时发放,当地市委办公室作出了回复:经查,目前暂未接收到人社财政部门关于发放的通知,待收到通知后,将及时发放。
转眼间,2022年第一季度就已经过去,过去这几个月,不同地区的公务员、事业编、教师心情都是不一样的,有的同学不仅领到了自己心心念念已久的2021年绩效奖金,甚至还领到了从2022年1月份开始补发的每月基础绩效,但也有些同学就比较惨了,不仅2022的每月基础绩效没有看到,2021年的绩效也了无音讯,甚至个别地区的2020年都还没发放,简直就是“惨中惨”。
我5月8日发布的一篇文章《将公务员之前已发放的绩效奖金又连续从工资里扣回去确实有点过了》谈到了东北某地公务员的绩效奖金也就2017—2019年发了三年,之后说是执行上面不允许发绩效的政策,因而2020年停发绩效奖金,2021—2022年期间不仅不发绩效而且还把前几年发的绩效从工资里扣了回去。
我12月21日发布的文章《这个纲要的发布让更多地方今年发放或继续发放绩效奖金成为了可能》提到12月14日印发的《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扩大居民消费和有效投资的内需战略。
公司规定:每月发放当月绩效工资70%,剩余30%部分在年底作为年终奖发放,员工如中途离职,不再发放当年度年终奖。离职的徐先生能要回年终奖吗?近日,海淀法院审理了此案,认为单位拖欠工资致员工离职,仍应补发年终绩效。
白山公司在薪酬管理制度中规定,每月发放当月绩效工资70%,剩余30%部分在年底作为年终奖发放,但员工如中途离职,不再发放当年度年终奖。2022年11月,徐林以白山公司未足额支付工资为由提出辞职,并要求白山公司支付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绩效工资差额。
昨天脉脉热搜第一的消息,字节周末加班双薪,取消绩效工资。原文爆料更是无厘头:邮件实锤了!周末加班双薪!取消绩效工资,全部归纳到基本工资,大讲堂日变工作周日!邮件实锤是什么玩意,取消绩效工资是什么意思?大讲堂什么鬼?归纳基本工资又是什么玩意?
然而,人们也忽视了另一种情况,尤其是在三年疫情持续影响而导致的经济增速减缓以及各地财政收支失衡时更是容易忽视,那就是均摊到月发放的绩效奖金只是绩效奖金当中的基础绩效奖,还有需要等到年终考核后才会发放的年度考核奖,大约是绩效奖金总额的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