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住户家中往楼下漏水却拖延解决,且拒不承认是自家原因造成损失,楼下邻居无奈申请进行司法鉴定,经鉴定修复费用为1.8万余元,鉴定费累计却高达7.6万元。日前,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一审法院令楼上住户支付上述两项费用的判决结果。
扬子晚报网3月1日讯(通讯员 曹凤彪 记者 万凌云)都说“远亲不如近邻”,但现实生活中,常有楼上楼下住户因漏水问题导致邻里关系紧张,特别是当楼上住户拒不配合处理的,楼下的住户该怎么办呢?3月1日,扬中法院发布一起“楼上漏水楼下遭殃”的判决案例,给那些有此困扰的当事人,启发多多。
都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间本应和睦相处,但近期广东一小区的上下楼邻居许某与张某却到法院打起了官司,起因是天花板漏水。楼下的许某认为自家天花板渗水是楼上张某未做好防水措施。双方协商赔偿无果,为此闹上法院讨说法。 许某与张某分别住在某单元的601和701房。
都说远亲不如近邻,但在现实生活中,因为漏水问题而导致邻里关系紧张的情况经常发生。家住新海镇的王大爷就因为漏水问题和楼下的邻居张女士起了争执。那么在房屋漏水事件中,责任应该如何承担?一起来了解一下!案情简介王大爷与张女士同为崇明区新海镇的居民,两人系上下楼邻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