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查查App显示,12月31日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财付通”)新增一条处罚信息,决定文书号为深人银罚[2020]39号,处罚结果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183,696.68元,处罚款人民币5,582,024.99元,合计罚没金额人民币8,765,721.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发布公告:今天,我们收到了中国人民银行对财付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对此,我们诚恳接受、坚决服从和落实,严格执行相关决定。此前,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日常执法检查安排,对财付通开展检查并对财付通整改工作作出了具体指导。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人民银行近日公布的银罚决字〔2023〕34—38号罚单显示,腾讯旗下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付通)因违反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管理规定等11项规定被罚没29.93亿元,4名责任人合计被罚242.1万元。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日前公布了一批行政处罚决定,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农业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等机构,因违反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分别被处以罚款278万元、101万元、104万元、55万元。
11月2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公布了多条行政处罚信息。对此,财付通向媒体公开回应称: 针对2019年-2020年例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财付通已第一时间制定了改进计划,并逐项落实,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7月7日,央行公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56612.388789万元,罚款242677.827882万元;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83091.414113万元,罚款223115.3890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