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是北京市郊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一起拆迁纠纷,2019年,当事人张某,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败诉,法院判决买卖契约无效,这意味着买房人张先生占有案涉拆迁房屋已“名不正言不顺”,令张某头疼的是,很可能无法获得补偿安置,这关系到一家人今后如何居住生活。
农业农村部于2022年08月15日发布农办案﹝2022﹞73号文件,经商自然资源部就宅基地买卖问题答复如下: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宅基地属于本农民集体成员集体所有,农户依法拥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转让,但严禁城市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