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至十,每个数字都有其对应的大写形式,分别是“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传说在明朝初年,一批人曾通过篡改数字大肆侵吞钱粮,累计高达2400多万石,于是后来朱元璋发明的大写,这些汉字写着虽然麻烦,但可以有效避免涂改数字,故沿用至今。
鲁法案例【2024】049(图源网络 侵删)案情简介颜某从事柳编生意,因缺少资金,于2009年至2015年间多次向汪某借款,2015年7月7日颜某为汪某书写借条一张,内容为:借条 借人民币25000元 贰拾伍万元正 颜某2015年7月7号,该借条背面有汪某对颜某多次偿还借款116
汉字中 “一” 到 “十” 的大写(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并非为 “防篡改” 而创造 —— 这些字诞生时各有独立本义,与数字无关,后来因笔画复杂、不易涂改,才被借作数字大写,“防篡改” 是其被赋予的后天功能。
案情简介2023年1月,钱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罗某借款。钱某出具借条一张交由罗某收执,借条主要载明“本人钱某因需要资金周转,今向罗某借入人民币(大写)贰万肆仟零佰零拾零元整,(小写)¥27000,并承诺于2023年1月18日前归还该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