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2〕8号)要求,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
最近,税务局发布了一则重磅通知,提醒各大用人单位:2025年的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必须在2025年1月31日之前完成申报。这不仅关乎到公司的财务责任,更是员工社保权益的大事。若未能按时申报,单位将面临滞纳金和法律责任,严重的话甚至可能影响企业的信用。
2025年第一期居住证积分将于4月30日17:00结束受理请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尽早申报逾期申报功能将自动关闭!申报居住证积分过程中常见问题1.本月申报的话,社保分值会更多吗?答:不会。本期申报的,计算社保分值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2.社会保险积分如何计算?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税务局、医疗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为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效能,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职责,切实维护参保职工合法权益,满足参保单位和群众全月参保缴纳社会保险费需求,经研究,现就调整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社会保险费征收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