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张老太有三个子女,丈夫已经去世两年,在这两年内,三个子女轮流与张老太共同居住,照顾张老太,但张老太认为三个子女都已组建家庭,子女的配偶或孙子女和自己不能和谐相处,经常发生争执,自己年岁也大,身体情况每况愈下,张老太担心自己若哪天丧失清醒意识,还需要有个监护人才行,打算让自己的
“一直担心自己的晚年生活安排。今天的讲解让我明白,通过合法程序指定监护人,可以让我的晚年生活和财产管理都能符合自己的意愿,心里踏实多了。”3月29日,“苏河法治面对面”法治沙龙在“半马苏河”法治驿站举行。首期活动以“意定监护实务”为主题,邀请普陀公证处主任高剑虹担任主讲。
↑ 关注我们↑以案说“典”条文+案例+解读,让民法典从法律文本走向你我他第二章 自然人第二节 监护人一 监护人的确定方式(失能失智时,谁来守护你)法言俗语在社会中,存在许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婴幼儿、老年痴呆者等)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残疾人、间歇性精神病人等),他们因民事能力上的
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和长宁区融媒体中心联合推出“法援帮‘宁’答”栏目,精心选取市民关注度较高、咨询较多的典型案例深入讲解,以期让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群众,持续传递司法温情。咨询案例来访者赵阿姨向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道出了自己的烦心事。
成年人监护制度是为了监督、管理和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合法权益而设计的民事制度。按照法律规定,监护人负有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和照管被监护人的职责。那么,对于成年人监护人的确定,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父亲借了钱,儿子有偿还的义务吗?或者说儿子欠了债,债主能向父亲去讨吗?日前,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典型案例。年轻人无钱赔偿,“父债子偿”无法律依据2024年,金某隐瞒无驾驶证事实,请求袁某帮忙租赁车辆。结果金某驾驶车辆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辆严重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