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的电能表都还是机械表,只能显示有功电能数值,现在的电能表都是本地费控智能表表和远程费控智能表,它的功能不仅仅只计量有功数值,它可以显示正向有功、无功、反向有功和剩余电费等数值,那么这些数是什么意思呢?
近日,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分时电价机制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优化电价峰谷时段和峰谷价差,进一步发挥电价信号作用、引导工商业用户错峰用电,更好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居民用电价格不受影响。一背景和意义1.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是落实国家要求的具体举措。
【精品能源内容,点击右上角加'关注'】进入11月以来,全国各省、区、市开始陆续公布新一轮的输配电价与销售电价。《能源》杂志注意到,甘肃和山东两省除了调整了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外,也对峰平谷电价的时段进行了调整。
本报南宁讯 5月29日,记者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获悉,为保持电价总体水平基本稳定,兼顾用户和电力企业利益,引导用户调整用电负荷,合理使用电力资源,提高社会经济效益,该委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峰谷分时电价方案》,从6月1日起,我区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用户将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新方案。
四川调整分时电价机制于5月1日起正式执行日前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5〕185号)(以下简称《通知》)具体调整如下1、调整后的峰平谷时段分别为春秋季(3-6、10、11月):高峰时段:10:00-12:00、17:00-22
6月1日起四川分时电价政策有调整与此同时电费账单均结算时间也有调整调整四川分时电价有变记者从国网四川电力公司获悉,本次分时电价调整的核心内容为“两调整一取消”,即调整峰平谷时段划分、调整尖峰电价时间、取消执行综合平均电价。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出台,确定于今年6月1日起执行,届时四川工商业企业电价政策将有新调整,具体有哪些变化呢?
12月8日,记者从四川省发改委官网获悉,为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更好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省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明确了全省执行分时电价的范围、执行方式、浮动比例以及建立尖峰电价机制。
四川调整分时电价机制。《关于进一步调整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春秋季:高峰时段:10:00-12:00、17:00-22:00 平段:8:00-10:00、12:00-17:00 低谷时段:22:00-次日8:00。
调整后的峰平谷时段分别为春秋季(3—6、10、11月)高峰时段:10:00—12:0017:00—22:00平 段: 8:00—10:0012:00—17:00低谷时段:22:00—次日8:00夏季(7—9月)高峰时段:11:00—18:0020:00—23:00平 段: 7:0
四川调整分时电价机制于5月1日起正式执行。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近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调整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5〕185号,以下简称《通知》)。针对分时电价的调整情况,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1.为什么要调整分时电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