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刚入职的员工还未来得及参加工伤保险就发生了工伤事故怎么办?答复:根据《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鲁政发〔2011〕25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近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湖北省工伤康复管理暂行办法》(下文简称《办法》),主要包括总则、工伤康复性治疗确认、工伤康复待遇、工伤康复服务机构管理和附则等五个方面共三十二条内容。现选登关注度高的内容要点,供大家先睹为快!
2022年底,某公司作为甲方与某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非居项目环境保洁服务合同》,双方约定,“甲方委托乙方对本物业进行环境保洁”“合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等内容,双方还约定,“乙方输出给甲方的派遣人员,为乙方员工,乙方与被派遣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
11月23日,据江苏省人社厅消息,该厅近日联合省财政厅下发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2020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后,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的工伤职工,在原标准基础上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263元,二级234元,三级228元,四级223元。
张三,男,39岁, 2022年4月15日发生工伤,导致右足1-3趾骨骨折,保守治疗,未住院。已经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经潍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十级伤残,月平均工资5200元,已离职,停工留薪期确认为6个月,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