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我的房屋出租也遇到了麻烦,先从2019年至今的三个租客说说吧。一对年轻夫妇,做放贷款生意的,公司是青岛某公司,受疫情影响,加上她家人接连生病,她欠我5000元房租,还好,她提前告诉我,房子她无法再继续租了,并主动提出欠我的钱一定会还我的,2021年7月份还了3000元,现在还欠2000元。
7月22日,吉林市市民李女士向二三里资讯倾诉,最近遇到了一件特别让人头疼的事情,刘女士的父母都九十多岁了,为了便于照顾,就把父母接到了自己家里居住,于2020年2月15日把父母位于吉林市大东门朝阳小区的房子租了出去。
接听时间: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在线律师:饶奋斌 (江苏朗华律师事务所律师)顾先生:我有一门面房出租给了一家公司作为经营用房,约定的三年的承租期限。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超过当期租金的支付期限一个月仍未缴付租金的,我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公共租赁性住房是政府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政策性安置住房,是城市中低收入且暂无能力购房者解决住房问题的“救命稻草”,但理应不断流转、保障更多人需求的公租房,却出现了一些“赖租客”,拖欠租金、无故占房,不仅给公租房管理带来了很大困难,也侵害了其他轮候者的权益。
事情是这样的,现在我的姑妈租住在我们家,(因为拆迁的原因)从2012年年底的时候搬过来的,到现在已经租了近两年多了,这期间一直都没有给过房租什么的,当时是因为我爸爸出面说为了照顾那个病着的哥哥放便,毕竟是他外甥,房租什么没好开口谈,这期间发生了很多事,我自己家里也发生变故,但是我
近日,福州的一个房东向属地110报警,说是租住在他房子的租户已经拖欠了他大半年房租了。当他去讨房租时还被对方拒绝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一起去看看。民警前来调解 却吃了闭门羹即便是面对接到房东报警来敲门的110民警,租户依然让大伙吃个闭门羹。那么,房东对此事又是什么说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