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法院网消息:近日,福建省建宁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经过朋友介绍,詹某某于2024年3月与吴某某取得联系,经过沟通协商,决定聘用吴某某于2024年8月起担任詹某某的月嫂,詹某某当即支付3000元作为定金。
半岛全媒体记者 周茂平11月下旬,青岛华凯月嫂服务有限公司(后简称华凯月嫂)老板突发意外,导致公司全面停摆。不少和华凯月嫂签订月嫂服务的准宝妈找不到月嫂,预付款也无法退还。准妈妈:马上生产 月嫂公司“倒闭了”李女士是一位准妈妈,预产期在2024年2月。
人民网记者 罗娜日常生活中,“定金”与“订金”常让人混淆,二者仅一字之差,法律后果却大不相同。到底哪种能退、哪种不能退?近日,江西省莲花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相关案件。【案件回顾】2025年3月20日,原告计划向被告购买一辆大货车。
日常生活中,大家可能都有过这样的疑惑:当你站在法律“五金店”的门口,看着橱窗里摆放的“定金、订金、押金、保证金、违约金”,感觉它们熟悉又陌生,熟悉的是你早就听说过它们的名字,陌生的是一旦在生活中跟它们发生交集,才发现对它们都是一知半解,苦恼于“到底能不能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