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工龄认定的目的主要就是能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和缴费年限一样,都要累计计算为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的价值,在退休后的养老金计算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不但影响退休时养老金的计算,同时还会影响每年的养老金调整、今后家属享受的遗属待遇等。
参保者的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是先由社保局进行初审认定,然后再由人社局进行终审认定最后的结果。因为人社局是制定政策的部门,而社保局是执行政策的部门,所以真正决定参保者的视同缴费年限能否被认定,参保者的退休年龄是否符合法定的退休年龄,还是要看人社局最终的审核和认定的结果如何。
看了这个问题的讨论,基本上都没答到点子上,关于“人事档案参加工作时间如何认定”,其实问的是统账结合前的工龄,也就是开始执行社保缴费,有个人账户之前,参加工作员工的工龄问题,这段工龄也称之为“视同缴费工龄”。
关于用佐证材料代替原始材料,认定参保者的视同缴费年限的问题,几乎每天都会有人提问。但总是有朋友会持续不断的追问,还有什么方法可以认定我的视同缴费年限,我需要找到什么样的佐证材料,才能认定我的视同缴费年限。
有些人年轻时候有单位从事特殊工种,但是由于原单位经营不善破产、主动注销,或因国企改制、重组导致原单位主体消失,职工退休时原单位已不存在。再或者因个人原因辞职、买断工龄或下岗后未重新入职新单位,退休时处于失业或无固定单位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