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29日 ,中南六省(区)发布《 关于中南区试点实施活猪调运有关措施的函 》,其主要内容如下:“自2019年11月30日起,中南六省(区)开始试点禁止非中南区的活猪(种猪、仔猪除外;在2020年11月30日前,符合中南区跨大区“点对点”调运备案要求的生猪除外)调入中南区,
去年10月29日 ,中南六省(区)发布《关于中南区试点实施活猪调运有关措施的函 》,提出自2019年11月30日起,中南六省(区)开始试点禁止非中南区的活猪调入中南区(种猪、仔猪除外;在2020年11月30日前,符合中南区跨大区“点对点”调运备案要求的生猪除外),对非中南区的生猪
《通知》指出了可“点对点”将生猪调入广东的两种情况:一是获得国家非洲猪瘟无疫区、无疫小区评估认定的省外生猪养殖企业,办理生猪“点对点”调运备案后,可“点对点”调运屠宰用生猪到广东。《通知》明确,省外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可依法调入广东,无须备案,无须经过指定通道。
广东发布加强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管理的通知,自2022年5月1日起,暂停其他省屠宰用生猪的调入。湖南公布2021年农业行政执法10大典型案例,全年共查办案件3895件,罚款1955.5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58.48万元,没收违法财物货值293.21万元。
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俞刘东6月24日,东部区跨省调运动物产品无纸化出证在浙江正式启动。自2025年12月1日起,东部区六省(直辖市)间调运的产品全面开展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证明,实现动物产品A证信息互联互通。启动仪式现场。
在“北猪南运”后,由于生猪调运加速非洲猪瘟传播,农业农村部设定了4月1日起逐步限制活猪调运的时间节点,而这亦将成为国内生猪调运形式的转折点。对此,业内人士认为,调肉是未来的发展趋势,但这是一个过程,需要相对较长的时间。
近日广东印发《关于调整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措施的通知》,决定从8月15日起,暂停非中南区的已通过生猪“点对点”备案的屠宰用生猪调入广东,同时停止省外生猪产品调入广东需备案等管理措施,明确经检疫合格的合法生猪产品均可通过入粤指定道口直接调入广东。
近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六省份东部区联防发布《关于协助东部区实施生猪调运有关措施的函》,东部区六省将于2021年12月1日起,除种猪、仔猪及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无疫区、无疫小区生猪外,不再接收东部区外30公斤以上生猪进入东部区育肥,不再接收东部区外未经“点对点”调运备案的生猪调入东部区屠宰。
记者许悦、通讯员粤农轩报道:12日,记者从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了解到,根据近日广东省印发的《关于调整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措施的通知》,决定从8月15日起,暂停非中南区的已通过生猪“点对点”备案的屠宰用生猪调入广东省,同时停止省外生猪产品调入广东省需备案等管理措施,明确经检疫合格的合法生猪产品均可通过入粤指定道口直接调入广东省。
9月28日,正在举行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计划进一步完善疫病区域化管理、检疫等动物防疫制度,增加“动物调运管理”专章,对动物进入、过境本省的防疫检查作出规定,特别明确生猪按检疫合格证明上载明的目的地“点对点”调运,运输途中不得销售、调换或者无正当理由转运。
据红网时刻记者了解,中南区生猪调运政策是由中南六省区报经农业农村部同意后联合印发,旨在加强生猪调运管理,稳步推进“调猪”向“运肉”转变。非洲猪瘟防控实践证明,推动由“调猪”转为“运肉”,减少生猪长距离跨区域调运,是降低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传播风险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