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读者在“秦观天下”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去年8月,我为了给女儿举办婚礼,在我们老家镇上的酒楼预订了15桌婚宴,预订时间为2021年1月28日。当时按照订餐要求,我预交了5000元,和酒楼说好剩下的钱在最终结算时支付。
赵某与子安月子中心公司(以下简称月子中心)签订母婴护理服务协议,约定由月子中心在其王府井旗舰店提供赵某月子期间母婴护理服务,合同总价108600元。刘某代表月子中心全程参与合同签订,并参与后续服务沟通。
作者简介: 法学硕士、执业律师、高级企业合规师、高校法学教师专注民商事纠纷解决。房屋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我们会遇到各种违约行为,比如出租方租赁期限还未届满的情况下把房子卖了,将租客赶出;承租方提前搬离房屋,不再继续支付租金;承租方长时间拖欠租金等等。
中级经济法知识点:定金(一)定金的概念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即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购房者看上了心仪的房子,向卖主交了购房定金,最后反悔不想买房,这个时候定金还能退吗?近日,腾冲法院审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判决定金不予退还。案情简介2021年5月,聂某、夏某通过某经纪公司签订《定金合同》,约定由聂某购买夏某名下的房产,房产交易价格为6486000元。
9月25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月子中心变更履行场地”合同纠纷的典型案例:赵某与某月子中心签订母婴护理服务协议,约定在其王府井旗舰店提供月子期间母婴护理服务,但后期被告知只能在丰台一酒店履行护理服务,双方协商退款后,涉案月子中心未能依约退款,赵某随即上诉,法院最终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