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子庙街道市场监管分局向店家了解情况扬子晚报网3月22日讯 (通讯员 汤浩 徐潇琪 记者 薛玲) 消费者在水果店购买的榴莲熟“过”了想退货,但店家认为榴莲是消费者自己挑选的,想退货明显是“找茬”,怎么办?南京市秦淮区夫子庙街道市场监管分局就接到了这么一起投诉。
5月15日#榴莲果核太大女子怀疑买到假金枕#登上热搜第4引起网友广泛讨论事情要从5月11日说起周女士买了一个金枕榴莲她说越吃越觉得不太对劲周女士:今年没买过榴莲吃,一开始吃得比较开心,没注意这个问题,后面感觉越吃越不对,感觉它那个核特别大,不像金枕的核,金枕的核是很小的。
心心念念了很久,一直也不舍得买。这几天榴莲天天有特价,去超市几次都去榴莲跟前看一会儿。一个不大的榴莲也要四五斤,再特价也要一百大洋。大一点的得两百甚至更多。有一次,超市一五十多岁的中老年女导购说,想吃就买吧,别到时候吃不进去了后悔。我问她,你经常买?
6月8日,李先生在麦德龙(济南槐荫商场)内花费185.39元购买了两个榴莲。10日,李先生家人打开榴莲时却发现,其中一个榴莲出现坏果,榴莲内有虫卵。6月13日,记者就此致电麦德龙官方客服,客服表示已全额退款,其他诉求无法满足。
前段时间费先生向我们反映他在嘉兴海宁一家华联超市买到了两千多块钱的假“猫山王”要求退一赔三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后事情有了新的进展买了十一个“马来西亚猫山王榴莲”,一查,产地竟然是……新闻回顾费先生:标名是产地马来西亚的猫山王榴莲,价格是四十八块八一斤,总共大概是买了十一个。
经常网购的市民,对于“七天无理由退货”这句广告语一定很熟悉。但是,当生鲜肉类、水果、甚至是房子也能“无理由退退退”的时候,这是噱头还是真实惠?有业内人士质疑,“无需理由就可退退退”有违商业规律,恐不能长久。
扬子晚报网5月19日讯(通讯员 陈红生 记者 万凌云) 近日,被称为“水果之王”的榴莲因持续降价登上热搜。由于榴莲需剥去外壳才能看到果肉品质的特殊性,一些消费者购买后,往往会遇到榴莲过生、口感发苦、僵果及重量缺失等情况,进而在售后问题上与商家产生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