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深圳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从5月10日起,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深圳市灵活就业的非深户籍人员可以个人身份申请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由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待遇,同时享受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生育保险费则无须缴纳。
日前,记者从深圳市医疗保障局获悉,《医保办法》实施后,全市参保人医疗保障待遇稳中有升,用人单位医疗保险缴费负担总体减轻,普通门诊年度限额、异地就医门诊费用报销、医保个人账户灵活使用等群众关注的问题均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