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三种不予返还保证金的情形。第一种是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第二种是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第三种是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来源:【春城晚报-开屏新闻】4月23日,开屏新闻记者从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获悉,近年来,昆明市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强市场活力为目标,在招标投标领域持续优化投标保证金“缴、退、减”服务举措,更大力度减轻企业负担。数据显示,2023年共为1216个项目减免投标保证金18.
华商网讯(记者 姬文艳 赵嘉琨)“只摆了三天摊,生意不咋样,上万块的摊位保证金却退不回来了!”近日,有多位网友向华商网《群众呼声》求助,称在“2024年全国年货购物节陕西分会场年货节”摆摊,承办公司收取百余位商家的摊位保证金(押金),在商户撤场后至今未退。
日常生活中,大家可能都有过这样的疑惑:当你站在法律“五金店”的门口,看着橱窗里摆放的“定金、订金、押金、保证金、违约金”,感觉它们熟悉又陌生,熟悉的是你早就听说过它们的名字,陌生的是一旦在生活中跟它们发生交集,才发现对它们都是一知半解,苦恼于“到底能不能退”。
签了合同又反悔,还想全额退押金?近日,黎川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租赁店面反悔欲退押金引发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法院认定原告邓某承担店主尧某违约损失8000元。2025年2月,邓某与尧某签订《店面租赁协议》,约定邓某租赁尧某的6间店面用于经营,租期6年,月租金1万元,押金1万元。
岳阳晚报4月10日讯(全媒体记者 易佳齐 通讯员 刘颖 周岳萌)商铺经营不善,但是租赁协议还未到期,租客想要退租却遭房东拒绝,该如何是好?近日,岳阳楼区司法局站前路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涉及房东与租客的商铺门面租赁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