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河北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出通知,对我省居民供暖收费进行规范。通知要求,供热价格是供热企业服务到用户的终端价格,供热换热站的二次加压等相关供热费用应计入供热价格,不得在供热价格之外单独收取,且原则上取消采暖暂不用热收费。
近日,保定市多个小区居民向河北青年报《河小青跑供暖》栏目记者反映,小区供暖整体晚了一段时间,但是供热单位收费时仍按整个供暖季原价收取。居民表示,希望供热单位可以减免一部分费用。对此,记者采访到小区所属热力公司及保定市供热办。居民:供暖晚了一段时间,能不能少交钱?
本报讯(记者孙亮 见习记者褚梦月)近日,保定市竞秀区毛纺厂二区(又名天翔第二生活区)居民刘女士向本报反映,称物业要求小区业主缴纳室外暖气改造费57元/平方米,收费只针对非厂区职工家属的住户,这样做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