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王小姐无意间发现,自己丢失的身份证被外人盗用,在100公里外的深圳注册了一家空壳公司,还被人带到300多公里外的江西一银行开通账户和网银盾,这家存在于网上的公司、丢失的身份证和网银盾,一起成了她的一块心病和随时可能“引爆的炸弹”。
近年来,随着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公司登记手续和流程日趋便利。然而,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招“兼职”的幌子,利用大学生等群体涉世未深的弱点,诱导他们泄露个人信息以开展公司登记,让他们在不完全知情的前提下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高管,一些受害者因此求职受阻,甚至背负贷款、惹上官司。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李松林 美编 宋溪人在家中坐,无端被“升职”。近日有人反映,自己被冒名注册为某公司的法人代表或者高管,引发诸多不便。记者调查发现,在注册公司须人脸实名认证的当下,冒名注册不再容易。“被高管”几乎都是多年遗留问题,且当事人大多都曾有身份证遗失或被盗的经历。
近日,多名山西工程职业学院的学生向澎湃新闻反映称,他们在2020年曾参与过一次网络兼职,没想到4年后突然发现自己竟成为几家深圳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监事等。澎湃新闻注意到,这些企业多数处于经营异常状态,有的还曾开过数十万元的发票。
央广网北京7月18日消息(总台中国之声记者谭瑱)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多名听众向总台中国之声4008000088热线反映称,自己因为做“兼职”莫名成了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些公司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出了大量发票。
近日,多名山西工程职业学院的学生向澎湃新闻反映称,他们在2020年曾参与过一次网络兼职,没想到4年后突然发现自己竟成为几家深圳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监事等。澎湃新闻注意到,这些企业多数处于经营异常状态,有的还曾开过数十万元的发票。
“被股东”是指未经本人同意,身份证件或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被登记为公司股东的情况。某天,小李办理失业保险时发现自己被某公司“被股东”了遇到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小李该如何维护权益呢?案情回顾2009年7月,小李不慎丢失了身份证,随即前往公安分局办理了挂失手续,也补办了新的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