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经山东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我省2O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左右确定,共惠及全省788万退休人员,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心关怀。
7月19日,山东省公布了养老金调整方案,仔细阅读方案后,感觉惊喜不断,尤其是适当倾斜调整,出现了企业退休人员超越事业退休人员,这样的情况在其他省份基本上很少见,闲话少说,还是先来一起看看今年山东省养老金调整细则。
记者 赵清华 通讯员 王卓 王辉 高晓记者从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获悉,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从2023年1月1日起,济南市继续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7月底前养老金将按调整后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6月25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确定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