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还是没有“代转公”的经历者,通过细致了解和切身体会,原民办教师及代课人员享受这些政策:教龄的统一认证:参考“信用”合同、工资凭证、学校或教育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任教学校保存的课程表、学校日誌、中期期末学生考试成绩汇总表及同事证明和学生的证言等材料进行教龄认定。
大家好,我是浩墨香教育,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知心朋友。这个好消息就是黑龙江省呼兰区那边,原来被辞退的民办代课教师,当时没有及时建立档案信息材料的,春节后最近几天,已经补报了遗漏的档案信息材料,经过区教育局审核之后,就要建立他们的档案材料,这样他们到了60岁之后,就可以享受到按照每一年教龄补助20元的待遇了,这真的是可圈可点,可喜可贺的好消息。
听众反映:本人今年59岁,1977年至1978年在祁门县当过民办教师,现在户口在屯溪区。根据规定,只要有三人证明就可以承认民师资格,但是当本人找到3名当时同校的教师证明之后,屯溪区教育部门却不认可,说他们都是退休教师,不能起到证明作用。请问为何会这样?
不管你当了多少年的民办教师,只要是没有转为公办教师,自己也没有缴纳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这都是无法办理退休的,虽然民办教师在当初为国家的教育事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理应得到社会的尊重,民办教师的问题也应该得到重视和解决。
1992年,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在老家当老师的孙存良被原三庄乡党委政府处理清退,开除教师职务。1998年,他发现自己被其他人冒名顶替了,冒名顶替的人叫南纪成。因持续上访,南纪成与孙存良达成协议,每月向后者支付3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