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人:阮先生我父亲建有一套房子,有合法的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现父亲有意将房子转赠或售卖给子女。可以通过哪种方式转赠或售卖?回复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据咨询,阮先生的父亲名下房屋,其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使用权。
如果可以再次回到小时候,更多的人都希望可以在老家度过,听鸟语花香,看星月流转、品一品多年的老茶,再听一听溪水蝉鸣,这是多么令人向往的事情,可如今再难实现,而现在宅基地新规下,农村房屋可以买卖,是否能实现愿望。
为了躲避债务,徐州一男子一边想方设法拖延时间,一边悄悄跟妻子离了婚,再以极低价格将名下房产“卖”给了儿子。近日,徐州铜山法院审结了一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法院判决撤销康某夫妇与儿子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并将已过户在其子名下的房产恢复登记在康某夫妇名下。
◎文/图 记者曾而礼中国江西网讯 一栋30多年的农村自建房,让两家人先后陷入官司当中。这栋争议砖瓦平房位于宜春市袁州区官圳巷150号,仅百余平方米,属农村宅基地建房。从2005年开始,房子的产权发生了一系列变更,两家人的纠纷由此纠葛了11年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