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民兵转型升级,提升民兵队伍专业化水平,引领民兵征集创新发展,打牢遂行应战应急任务能力基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等法律规定,济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济南警备区动员处欢迎符合条件的广大退役军人积极参加民兵组织。
为进一步增强退役军人的荣誉感、幸福感和归属感,近日,济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印发了《济南市退役军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实施办法》,10月1日起,济南市户籍且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信息采集在册的退役军人可到指定办卡网点办理“拥军卡”,持卡人在有效期内可免费乘坐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常规城市公交、地铁线路。“拥军卡”采用实名制,补卡、换卡均需携带身份证到指定办卡网点办理。“拥军卡”每年审验一次。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李培乐2024年以来,济南市莱芜区紧盯让退役军人就业有平台、创业有门路、致富有人带的目标,坚持把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瞄准需求、聚焦质量,帮助广大退役军人“转好身”“安下心”“立好业”,推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高质量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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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公布《退役军人安置条例》,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 为了规范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妥善安置退役军人,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制定本条例。
2024年12月31日下午,记者从济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了解到,根据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鲁退役军人发〔2024〕48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24年8月1日起调整济南市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
记者从济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获悉,据济南市政府办公厅通知,自2023年4月27日起,全国范围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以下统称“优待证”)的人员,以及本市户籍持有“泉城拥军交通卡”(以下简称“拥军卡”)的人员,可在
为减轻辖区退役军人看病就医压力,中共济南市历下区委、历下区人民政府,现针对89元保一年,最高411万医疗保障的“融军保·山东”推出办理补贴政策。对户籍所在地为济南市历下籍的退役军人提供每人40元的补贴,补贴后可以49元价格自愿办理现退役军人家庭专属普惠型补充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