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教体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六安市轻工中学、安徽省六安皋城中学、安徽省皖西中学、安徽省六安中学等4所民办学校转为公办学校,注销民办办学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