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结婚、离婚、合同签订、投资买卖......民法典为民事主体全领域活动编织了保护网。在民法典颁布五周年之际,人民网梳理了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例,以飨读者。本篇聚焦侵权责任划分问题。
3月4日,浙江杭州的小吴反映,她租住杭州西湖区的九莲新村,前段时间,她使用房东提供的洗衣机时,因洗衣机水管破裂导致水漏到楼下,造成楼下住户天花板、床、棉被等物品被水浸泡。楼下业主要求小吴承担全部损失,赔偿2500元。
大皖新闻讯 楼上漏水导致楼下房屋受损,损失由房东还是租客承担?近日,芜湖市镜湖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楼上漏水导致楼下房屋受损的纠纷案。陈女士一家外出游玩时,接到物业电话得知家中被水淹,赶回家中后发现是楼上房屋漏水所致。
小林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一年,未约定维修责任。入住期间发现卫生间水管老化导致漏水,小林多次联系房东维修未果,只好自行找人维修。后小林要求房东承担费用,房东以租客使用不当为由拒绝。租住的房子漏水,维修费用由谁承担?——应当由房东承担。
屋顶时常漏水,拆开一看,竟然发现是楼上的空调排水管在“作怪”,家里的墙壁、家具被泡坏,该由谁来负责呢?楼下住户为此将楼上邻居告上了法院,要求对方赔偿修补缺口费,以及维修费、房屋复原费、房屋空置租金损失等费用共计38万余元。近日,本案经广东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支付修复费用2.
来源:【邯郸日报-邯郸新闻网】11月1日,市民王女士向新闻热线8181890反映,她在邯山区代召乡阳光花园8号楼一层有一套房,但装修后一直没有住。2022年底,小区物业给她打电话称她家里被楼上的水淹了,“全屋的地板、橱柜都被污水浸泡了,预估损失超过3万元。
出租的房屋漏水,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负有维修义务。但如果租户长期不在承租房屋居住,漏水造成房屋发霉、物品损坏,该责任应该由谁承担呢?近期,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此类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案情介绍2020年11月,小李从房东陈某处租了一套两居室,租期为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