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法官:我们是一家服装加工企业,公司人事工作由办公室行政专员兼顾。最近,我们就碰到了一件事情。员工老曹三年前进公司从事设备维护和成品打包工作。今年过年期间,他发生交通事故,动了手术,人无大碍,但左手神经受损。他陆续请了半年病假,我们也一直给他发病假工资。
临近年底,又到了很多人续签劳动合同的时候,许多疑问随之而来:续签合同可以再约定试用期吗?若单位不再续签,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如果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内,合同是否能得到顺延……关于这些问题,一起来看市人社局的解答↓续签合同可以再约定试用期吗?小玫是一家副食品企业的质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