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更好保障交通安全、物流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进一步明确载货汽车限行规定,具体事项通告如下:一、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限行区域东外环路以西、北外环路以南属开发区管辖的区域(不含以上道路)限行。
关于调整聊城市区重中型货车限行区域的通告聊城市大外环路(G309青兰线聊城绕城段、S242临商线聊城绕城段、S246临邹线聊城绕城段)即将通车,届时,东二环路、南二环路、西二环路、北二环路将成为城市道路。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李怀磊 通讯员 胜前 可新12月25日,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发布《关于调整聊城市区重中型货车限行区域的通告》,根据通告,大外环路(G309青兰线聊城绕城段、S242临商线聊城绕城段、S246临邹线聊城绕城段)即将通车,届时,东二环路、南二环路、西二环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降低物流成本、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扩大改革措施服务面,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决定全面应用交管“12123”办理“城市普通货车通行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适用车辆。
记者 李怀磊 通讯员 张吉栋 刘胜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改进城市货车通行管理,提升市场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近日,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发布通告,对市区轻型货车(轻型厢式货车、皮卡车、轻型自卸货车除外)通行管理规定进行调整。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会议期间对本市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山东省实施办法、《聊城市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会议空气质量保障措施》,市政府决定,亚太经合组织会议期间我市实施机动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记者 张同建 9月13日上午,在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桑士才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改进城市货车通行管理,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自9月1日起,对轻型货车通行政策进行了优化调整。
为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更好地保障物流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要求,结合聊城市现行货车通行管理政策,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发布通告,对聊城市城市货车通行管理规定进一步优化调整。
10月3日09时36分,因齐河境内济聊高速36KM事故处置,压车至聊城境内,聊城辖区济聊高速济南方向聊城、聊城东、开发区、茌平西、茌平收费站入口临时封闭30分钟。因车流量饱和,聊城辖区各条高速沿线收费站入口限行黄牌货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