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深圳、广州开始进行商品房开发试点,结束了国内只有房地产开发,没有商品房开发的历史。它是位于深圳罗湖区爱国路的四栋六层楼普通住宅,现在我们热议房价和房地产,但几乎没人将这个小区的普通建筑和中国商品房“起点”挂钩。东湖丽苑,名义上是和港商进行“补偿贸易”共同投资,实质是港商出资开发,合作建房,按协议港商仅得15%利润。
从筒子楼到电梯房、从住房短缺到“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40平方米”,我国住房市场经历飞速发展的几十年后,当前居住需求的主要矛盾正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新时期新阶段,什么是真正的“好房子”?大众对未来的居住空间可以有哪些想象?改变正在自上而下发生。
5月13日,一则有关商品房现售制度的新闻引发了市场关注。河南信阳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其中明确提及,文件印发后新出让土地开发的商品房,一律实行现房销售。文件称,该条款的适用范围为中心城区,各县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