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城区市民生命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六城同创”工作要求,现就在城市建成区内及城中区禁止放养家禽、家畜及宠物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城市建成区内及城中村禁止居民放养鸡、鸭、鹅、猪、牛、羊、马、兔、犬、猫等家禽、家畜及宠物,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应当圈养,但不得影响周围环境卫生。
为了打击饲养家畜家禽、开展活禽交易及屠宰经营等违法行为,规范禽类交易、宰杀,预防和控制人感染禽流感等疾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保护公众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就禁止在南明区范围内饲养家畜家禽、开展活禽交易及屠宰经营行为通告如下: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南明区范围内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
时代进步之下,文明美观成为国家发展的一大目标,农民家禽家畜养殖的脏乱与时代发展格格不入,国家规范管理已经成为了一种必然,然而民生却成为阻碍国家管理的一大阻力,顾此失彼必不可取,我国的农村养殖管理,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2月下旬,我市先后发现两例H7N9病例。近日,有市民向记者反映,市区盈川小区有住户在家里养鸡。记者走访了市区多个小区后发现,确有一些住户在小区内散养家禽,引起附近居民不满。昨天中午,记者在盈川小区49号楼附近,看到一只公鸡被用绳子系在树旁,旁边还放着鸡的食盆和一堆吃剩的菜梗。
来源:海外网“村中不闻鸡鸣,池塘不见鸭鹅”“主路干净整洁,小巷藏污纳垢”“垃圾随意填埋,土壤受到污染”……近段时间,有记者在基层采访时发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村民生活条件普遍提高,但也有的地方改善村容村貌工作出现“跑偏”,导致好事没办好,反而扰了民。
2024年2月7日,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人大代表联络站门口。这里也是南浔镇规范性文件意见征集联系点。(南方周末记者韩谦|图)散养鸡鸭,成了村镇环境管理中的扣分项。2023年年初,在浙江省湖州市南浔镇伍林村,支书施惠民拿着镇上下发的管理办法犯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