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南都记者从退役军人事务部获悉,“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退役军人事务部以“为群众办实事”为目标要求,出台了包括提高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待遇标准、对退役军人逐人走访慰问、保障困难退役军人基本生活水平等措施。
记者张衡报道 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从今年8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抚恤金、“三属”定期抚恤金、“三红”等人员生活补助,按平均10%的幅度继续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200元。
日前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吉军厅联发〔2025〕1号各市(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梅河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
各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金融局: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决定从2024年8月1日起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5月14日安徽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安徽省拥军优属条例》新条例共45条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四届)第四十八号《安徽省拥军优属条例》已经2025年5月14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