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街坊邻居,注意啦!从五月份开始,咱们国家又有新动静了。听说啊,有四类人可以重新把户口迁回农村老家,这可是个挺大的变化。其中,特别让不少当过兵的战友们心里热乎乎的,那就是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据说可以“无条件回迁”。这消息可不是空穴来风,是跟新实施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挂钩的。
5月1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生效,卡了三十年的“农转非”回头路,竟给四类人开了绿灯?只要服役时户口迁出,退役后凭退伍证,不用等村里审批,直接就能把户口迁回农村,重新当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宅基地、集体分红一样不少,这可是国家给军人的特殊保障。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土地价值提升,农村户口涉及土地权益、集体资产分红、征地补偿等经济利益。如一些地方因拆迁补偿,农村户口能带来巨额收益,且村集体经济发展会给村民分红,户口回迁可参与分配。另外,城市生活成本高,房价、物价压力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