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地上有银行卡,来过此地的张庆(化名)在好奇心和贪心的驱使下,将银行卡捡起,还根据银行卡背面的数字密码,在银行柜员机上取款、占为己有,结果被法院定为诈骗罪。张庆为何被定为诈骗罪而不是其他罪名呢?在人来人往的人行道上,张庆发现了一个被遗落的手提包。
多年前,曾经的创业老板康桥取走他人遗忘在ATM机中的银行卡里的5.2万元,其后虽然归还并取得受害人的谅解,还是被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红星新闻相关报道:困在狱中的“发明家”:一个创业老板取走他人银行卡52000元之后)。
不是自己的东西,啥时候也不要随便拿。去年10月22日一大早,杨在曲沃县西常信用社用卡取了500元钱。由于着急去县城办事,杨忘了把卡从取款机取出。几乎在同一时间,王也去了这家信用社。当天,王的朋友李,打电话向他借款,王说他需要去信用社取。于是,王开着车,拉着李一起去取钱。
极目新闻通讯员 蒋艳华 李晶杰实习生 郭元婷 温宝一张遗忘在ATM机里的银行卡,一场物归原主的暖心戏码,背后掩盖的究竟是罪还是错?近日,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绝对不起诉案件中,通过行刑反向衔接机制精准追责,确保“罚当其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