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5日至2020年2月15日期间,借款人王某玉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陆续向原告王某红借款共计8万元,约定月利息1.5%。2021年2月7日,经原告王某红和借款人王某玉结算,共欠本金及利息94440元。
这亊说来有点儿意思,前几天,我走访坐落城东李家村,见到刚从法院回来李大爷,这位六十出头老人,眼角皱纹里藏着说不完心酸,当法官敲下那锤子,宣读“担保人承担连带责”时,他仿似一下子老十岁,一個简易签字,换来30万天价教训。
【来源:南海网】南海网3月14日消息(记者 林文泉)“你放心,这次做银行担保肯定不会有问题的,即便是出问题也是执行公司股东财产……”当你碍于亲情、友情成为贷款担保人,那么你就要小心被追责。近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担保贷款的纠纷案件,依法判决担保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