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情侣分手 恋爱期间赠与的财物要返还吗?恋爱关系中,情侣双方为培养感情,往往会有一些物质或金钱往来。如果恋爱关系结束,一方要求返还财物,应如何认定?近日,昌宁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刘先生起诉要求被告王女士返还恋爱期间其赠与的财物。
原标题:女子恋爱期间向男友转账9500元用于花销,分手后起诉要求返还被法院驳回(引题)情侣分手后哪些花费能要回?(主题)法治时报记者 陈敏29岁的云南女子阿莉(化名)与小她8岁的文昌男子阿山(化名)相识并恋爱,交往期间,阿莉多次向男友转账共计9500元。
央视网消息(记者/姚抒廷):近年来,情感关系中出现金钱纠纷的案例常见诸报端。恋爱对于男女双方是件甜蜜浪漫的事,在此期间,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开销,比如一起吃饭、旅游,在特别的节日互赠礼物等等,为表爱意互相发红包也是“你侬我侬”的体现。
还是热恋中的情侣。恋爱中互送礼物最是平常。礼物是“借用”还是“赠与”?原告夏某某与被告李某某原系男女朋友关系,原告称2021年1月7日,原告自案外人张某某处购买苹果手机一部,价值9650元,被告于同日给原告转账10000元,原告未收款,后原告将该手机给被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