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间本应和睦相处,但近期广东一小区的上下楼邻居许某与张某却到法院打起了官司,起因是天花板漏水。楼下的许某认为自家天花板渗水是楼上张某未做好防水措施。双方协商赔偿无果,为此闹上法院讨说法。 许某与张某分别住在某单元的601和701房。
某天,五楼的郑先生推开家门嚯!自家阳台和厨房变成了“水帘洞”现场情况让郑先生直接懵圈——楼上明明没人住啊?!物业接到求助电话后也很头大:“楼上业主都没入住,这锅总不能让空气背吧?”没想到物业经理翻完登记簿一拍大腿:六楼和阁楼居然还是开发商的“库存房”!
家住一楼的小王很是闹心,家中客厅、卧室天花板漏水导致停电,楼上邻居却常年不在家,找来物业查看,原来是楼栋公共下水道堵塞,反涌至二楼业主家厨房洗手池排水口所致。经过疏通维修,反涌问题却还是频繁出现。沟通无果,小王只好告上法院。究竟房主、楼上住户、物业公司,各方责任如何划分?
楼上住户漏水天花板被泡烂翘壳脱落找楼上邻居协商赔偿未果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案情简介原告娄某与被告杨某是上下楼邻居。2023年10月,杨某节假日外出探亲时,自己家里的马桶管道突然发生爆裂,等到楼下邻居发现自己家天花板一直滴水后,便立即向物业寻求帮助。
屋顶时常漏水,拆开一看,竟然发现是楼上的空调排水管在“作怪”,家里的墙壁、家具被泡坏,该由谁来负责呢?楼下住户为此将楼上邻居告上了法院,要求对方赔偿修补缺口费,以及维修费、房屋复原费、房屋空置租金损失等费用共计38万余元。近日,本案经广东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支付修复费用2.
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李文茜 通讯员 朱丽娜 郑裕虹 楼上房屋“加装”厨房,导致楼下房屋天花板发霉裂开。近日,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判决黄某拆除违建厨房,并支付邻居修复工程费及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