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肇庆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四会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四会市适龄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试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四会市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城区公办小学已完成了一年级学区户籍生(含“长幼随学”)网上报名、资料审核、录取公示工作,各校拟录取公示名单可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或学校公示栏查看。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广东省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1年四会市公办幼儿园和公办幼儿园教育联盟成员单位招生工作,规范招生行为,特制定本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假托管服务的通知》和《肇庆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寒暑假托管服务的通知》精神,为满足广大家长需求、解决学生暑假“看护难”问题,引导和帮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有意义的假期,经研究,我市决定开展2023年中小学暑假校内托管服务。
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四会市七年级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城区公办学校七年级学区户籍生及衡立实验学校、岭南学校、中文学校、翰林实验学校公办性质购买学位四会市户籍生已完成网上报名、资料审核工作,各校拟录取名单可通过学校公示栏或致电学校查询。
各镇中心小学、中学: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转学管理工作,根据《关于修订〈关于规范入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转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现就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工作通知如下:一、申请转学条件。
根据《四会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四会市适龄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试行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21年四会市七年级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城区公办学校已完成了七年级积分入学报名、资料审核、积分公示等工作。
为落实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国健康学校建设计划的通知》精神,在学校自主申报、省级教育部门遴选推荐、专家组审核、网络公示基础上,教育部确定1075所学校为首批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单位,广东省80所学校入选。
近日,肇庆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肇庆市教育局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2025年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肇教招〔2025〕4号)。针对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招生录取新政策,南方+邀请肇庆市教育局就相关问题进行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