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导报·新福建客户端1月4日讯(记者 钱玲玲)按照福建省统一规定,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1月1日至2月28日为延长缴费期,此前因故还未参保缴费的群众请抓紧时间办理。居民医保延长缴费期内,从缴费到账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我市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工作已于2024年12月31日结束。为保障城乡居民应参尽参、应保尽保,解决好群众就医后顾之忧,按照福建省统一规定,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为居民医保延长缴费期,因故还未参保缴费的市民请抓紧时间办理。
来源:【厦门日报】昨日,2025年厦门市基本医保全民参保工作会召开。记者获悉,厦门市税务部门将于10月21日(下周一)开始居民医保费委托代扣集中批量扣款,办理银行一卡通委托代扣或医保家庭共济账户代缴的请确保账户余额充足。
来源:台海网台海网1月4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钱玲玲)按照福建省统一规定,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1月1日至2月28日为延长缴费期,此前因故还未参保缴费的群众请抓紧时间办理。居民医保延长缴费期内,从缴费到账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东南网10月1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余健平)近日,厦门市医保局、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工作的通知》,启动下一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集中参保缴费期为今年9月15日至12月31日,税务部门将于11月至12月集中扣费。
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9月24日讯(记者 林泽贵)24日,厦门市医保局联合厦门市税务局共同举行全民参保缴费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以深入推进全民参保,保障群众“病有所医、医有所保”。本次宣传月主题为“人人参保有‘医’靠,家家健康享平安”。
人民网厦门9月24日电 (余乃鎏)医保、税务等部门及大学生、灵活就业人员、困难人群等群体代表参加;现场,高校学生代表发起参保倡议……24日,厦门市全民参保缴费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举行,以深入推进全民参保,保障群众“病有所医、医有所保”。
来源:台海网台海网9月25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钱玲玲)为深入推进全民参保,确保群众“病有所医、医有所保”,昨日上午,厦门市医保局联合市税务局共同举行基本医保全民参保缴费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大学生、灵活就业人员、困难人群等群体代表共同参加。现场,厦门大学学生代表发起学生参保倡议。
福建多地发布通知将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延长至2月28日在延长缴费期办理参保缴费的,不设待遇等待期,从缴费之日起,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在3月1日之后缴费的,设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
福建多地发布通知将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延长至2月28日在延长缴费期办理参保缴费的,不设待遇等待期,从缴费之日起,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在3月1日之后缴费的,设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