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方烟草报】必知必行汇编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当经制发机关、单位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汇编。汇编国家秘密载体,不得改变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国家秘密载体汇编本,应当按所汇编涉密文件、资料的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作出标志,并按相应密级进行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2024年2月27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