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能否以实物的形式支付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五条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工伤期间单位能少发工资吗?
员工一旦出现工伤,需要休养身体,无法正常上班。公司人事和财务部门,常常以员工未正常提供劳动,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直到员工正常上班后,才按照正常工作标准计算核发工资,这时员工在工伤后的停工留薪工资便被不经意地克扣了。
根据现有规定,在法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要支付病假工资。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工作时摔倒致脚部扭伤,工伤停工期间的工资是否应按照原工资待遇保持不变,61岁的常师傅有疑问。受伤员工:停工期间工资没有按标准支付常师傅是某物业公司职工,在西安市地铁六号线木塔寺站内从事保洁工作。今年2月9日,常师傅在工作期间打扫卫生不慎摔倒,致脚部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