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的支持力度,减轻职工还款压力,根据《住房公积金条例》和《新婚姻法》、《物权法》及省市公积金的相关政策,徐州市公积金中心推出了新政策“夫妻一方追加为房屋产权共有人后,可申办公积金贷款逐月还贷业务”。
10月16日,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恢复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通知提出,商转公业务申请、受理、审批按照《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关于优化徐州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
现代快报讯(记者张晓培)6月6日,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的通知》,记者注意到,新政中将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并且可以逐月提取公积金还商贷,此新政的发布将更好地满足徐州缴存职工自住住房需求,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日前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为进一步提振住房消费,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购买自住住房的支持力度,持续巩固徐州市房地产市场回稳态势,落实好存量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徐州市实际,研究制定以下增量政策。
江苏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自2025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提到,允许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住房公积金。凡在徐州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个人账户设立之日起一次或多次自愿补缴住房公积金。
5月26日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为进一步提振住房消费,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购买自住住房的支持力度,持续巩固我市房地产市场回稳态势,落实好存量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以下增量政策。
10月9日,在前期各家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交通银行徐州分行公转商贷款回购工作正式启动。在省分行的支持下,该行经过多次与徐州市公积金中心洽谈和沟通,就公转商贷款的回购达成一致意见,确定采用逐笔回购的方式进行,并顺利完成。
近日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的解读▼▼▼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及购房提取首付比例由20%调整为15%一、出台背景和依据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惠民属性,结合本地实际,对现行政策进行优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