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上,小区里,商场外……我们不难发现,自行车乱停放的现象并不罕见。那么,对于这些不停在指定区域、乱停乱放的自行车辆,物业有无权利进行处置?有车主为此告上了法院,原本停放在商场外的自行车,被物业挪到了集中停放区域,造成车辆毁损。
#解决小区乱停车,还需更多精细服务# 曹建明:业主占用消防通道或公共区域乱停车,不仅存在安全隐患,也损害其他业主利益,更对小区居住环境和秩序带来不利影响,对于小区物管来说,应该加强管理,杜绝类似现象发生。
日前,贵州省贵阳市永辉超市的一家门店“闭店清仓期间丢失购物车500余辆”事件受到关注。4月16日,永辉超市所属社区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正开会研究解决此事。所属派出所未回应此案最新的办案进展。据此前新京报报道,辖区派出所表示接警后已立案侦查。
近日,南京江宁区武夷凌云公馆小区业主张先生向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反映,小区一楼新入驻的一家超市带来一系列问题:几十辆配送电动车与货车长期停放居民区门口,不仅挤占居民活动空间,更对老人儿童通行构成安全隐患。
鉴于小区车辆日益增多、车管难度和停车矛盾日趋加剧的新情况,为了合理分配公共资源、规范机动车停放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本着小区资源服务本小区业主、业主人人有位停、多占资源多缴费的原则,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一、本办法的管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