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自今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降低养育成本,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可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导语:“税收优惠促发展、惠企利民向未来。”在第3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期间,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联合舜网推出“笑眼看税”系列税法宣传Vlog,聚焦税收政策,普及税法知识,让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惠及更多人,帮助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税费政策红利。
3月29日,税务总局开发的个人所得税APP正式上线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家里有3岁以下婴幼儿且缴纳个税的监护人,可填报子女等相关信息后,4月份发工资时就可以一次性享受最高4000元扣除额度,这样当月可以少交甚至不交个税,减轻家庭养育负担。
自3月21日起办理2022年度个税汇算无需预约!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了提升您的办税体验,建议您错峰申报哦~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进行中,常见问题看这里↓↓01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
12月31日前,纳税人可以进行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啦~如您2024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请查看情形一相关操作;有变动,需修改或作废信息,请查看情形二相关操作;有变动,需新增信息,请查看情形三相关操作。
答:如您收到家庭成员身份信息验证未通过的短信提醒,说明系统检测到您填报的个税子女教育或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家庭成员身份信息未通过公安部门验证,需要您更正,否则无法在您2021年度个税汇算时,提供子女教育或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预填服务。
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正在进行的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汇总的是纳税人2021年的收入和扣除信息,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自2022年起实施,因此不能将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到当前进行的2021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