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近日,天津生成第一张代理记账许可电子证照,标志着天津实现了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全流程电子化办理。据了解,自财政部推广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电子证照以来,市财政局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强化方案落实,严格按时间节点督促各项工作按计划完成。
近日,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以下简称新《办法》),将于2016年5月1日起施行,原《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7号)将同时废止。新《办法》规定,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不再受区域限制,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代理记账机构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相应罚款。
上传日期:16-6-2 浏览次数:7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使用全国代理记帐机构管理系统开展相关工作”(财会办[2016]19号)的通知精神,为确保代理记帐管理系统有效运行,现就相关情况通知如下:一、“全国代理记帐机构管理系统”于2016年5月16日正式运行。
据江西省财政厅消息,5月5日,江西省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电子证照正式上线试运行。据悉,这是江西省财政厅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升级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纵深推进江西会计行业执业许可证电子证照应用改革,全面融入政务事项全过程的又一重要举措。